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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在制造“網紅兒童”?

2024-07-31 14:25
來源:半月談網

半月談記者 宋瑞 柳媛

從日常生活到才藝展示,從“金句段子”到知識科普……不少以“萌娃”為主題的賬號動輒擁有幾百萬、上千萬粉絲,成為各大視頻、直播平臺上的“寵兒”。這些“小網紅”流量大、吸金能力強,雖然不同于前幾年“3歲女童被喂到70斤”“一歲半寶寶喝啤酒”等夸張的吸睛方式,但部分家長受利益驅使,不斷“另辟蹊徑”以躲過監(jiān)管,也帶來諸多隱患。

部分家長熱衷打造“小網紅”

——生活變演戲:短視頻成“新戰(zhàn)場”。相較于直播的嚴格限制,短視頻成為不少未成年人及其父母運營賬號的首選。有短視頻博主稱,拍攝短視頻時要構思孩子的念白,以提高短視頻引流效果,只有粉絲多了,才有更多品牌來談合作。不少MCN(網紅孵化機構)也在出謀劃策,打造“網紅賬號養(yǎng)成模板”,為一些家庭博主提供內容、熱點、流量等方面的建議和協(xié)助。北京卓緯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孫志峰說,未成年短視頻為快速獲取流量,愈發(fā)呈現(xiàn)劇情腳本化、表演職業(yè)化等特點,有些情節(jié)更像是家長有意設計,通過兒童表現(xiàn)與其身份不匹配的言行,營造反差萌,吸引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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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貨的本質:套上知識科普外殼。如今,不少頭部兒童博主已創(chuàng)立自己的品牌,賬號本身就是“賣家秀”。有的賬號將兒童塑造成“知識博主”,視頻內容具有一定知識普及功能,但后期明顯從事帶貨等商業(yè)行為,更具迷惑性和引導性。某兒童博主賬號以講述古陶瓷知識、分享博物館見聞的短視頻獲取關注和流量,并與知名陶瓷收藏博主聯(lián)名互動,還深度參與市場競爭行為?!半S著關注和流量增多,家長拍攝短視頻的目的可能會發(fā)生異化,即將‘神童’‘最小的收藏家’等作為工作室的品牌標簽,在商業(yè)競爭中獲取優(yōu)勢?!碧旖蛏鐣茖W院輿情研究所副研究員韓陽說。

——擦線博流量:監(jiān)管的“隱秘地帶”。一些電商商鋪以打擦邊球的方式,通過低級趣味吸引流量。半月談記者打開某電商平臺搜索“兒童甜辣風衣服”,不少童模被裝扮成“辣妹”“熟女”,“露背裝”“露臍裝”“包臀裙”等兒童服飾銷售量過千。在監(jiān)管日趨嚴密的直播間,一些家長博主讓兒童以另一種形式變相參與其中,有的用另一部手機在鏡頭前滾動播放孩子試穿童裝或試吃零食的視頻,有的以“背景音”形式傳出孩子聲音。有專家認為,賬號實名認證成功后,該賬號發(fā)布的視頻內容是否涉及未成年人,很難進行有效的后續(xù)監(jiān)管。

兒童深陷“網紅圈”存在風險

專家認為,網絡流量變現(xiàn)具有生命周期較短、短期爆發(fā)式增長、容易快速凋謝等經營特點。兒童沉迷“網紅圈”對其成長和社會長期發(fā)展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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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曲兒童價值觀,助長不良風氣。當前,不少兒童的未來理想成了“當網紅”。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劉揚認為,兒童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尚不成熟,認為只要借助網絡平臺即可實現(xiàn)財富自由,進而荒廢學業(yè),流量消失后可能無法回歸正常的成長路徑。中共天津市委黨??粕缃萄胁恐魅螐埖钴娬J為,“小網紅”們易產生功利化和浮躁化心態(tài),影響其長遠職業(yè)規(guī)劃和理性判斷?!叭簟斁W紅’比接受教育更有吸引力的不良社會風氣蔓延,將對社會價值觀造成一定沖擊?!睆埖钴娬f。

——損害兒童身心健康,制造社會焦慮。一些視頻中,“小網紅”被貼上“御姐”“小奶狗”等標簽,“嗑CP”、容貌焦慮、性別偏見等內容出現(xiàn)在彈幕之中。天津市西青區(qū)實驗小學大隊輔導員、團支部書記周甜甜說,“小網紅”火爆出圈的言論易被青少年盲目模仿,將其中的“金句”視為“高品位語言”,讓一些孩子產生焦慮、自卑等心理健康問題。

1歲能彈鋼琴曲、5歲博古通今、10歲掌握大學數學……有些“天才兒童”是MCN機構策劃出來的劇本。天津市河東區(qū)鳳凰小學副校長李博認為,包裝這類“天才兒童”視頻是在制造、販賣焦慮,易使一些家長強行干預孩子的正常成長過程,加劇社會的功利化和浮躁化。

——泄露兒童隱私,形成灰黑產業(yè)鏈。北京德恒(天津)律師事務所律師朱樹榮認為,任由孩子的體貌特征等隱私在網上“裸奔”,可能引起不法分子注意,讓孩子面臨網絡欺凌乃至人身安全威脅。孫志峰說,利用兒童制作“軟色情”“軟暴力”的擦邊視頻,易引發(fā)針對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行為,也可能使參與表演和觀看表演的兒童喪失明辨是非和善惡的能力。

凈化網絡環(huán)境,還兒童清朗空間

近年來,我國已制定《關于加強網絡文化市場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關于規(guī)范網絡直播打賞 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的意見》等法規(guī)及規(guī)范性文件,嚴禁借“網紅兒童”牟利以及其他利用網絡損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情形,但這一現(xiàn)象并未禁絕,花樣還在翻新。

“網紅兒童”這一身份仍然處于法律的灰色地帶。法律界人士建議,對未成年人參與網絡活動進行更為明確的界定,有關部門有權追究父母強迫未成年人“經營”或“牟利”行為的相應法律責任,削弱父母違背未成年人意愿牟利的動機。

平臺也需要為孩子系上更牢固的“安全繩”。天津吉賢律師事務所主任李邠彧認為,網絡文化市場主體應加強網絡內容建設,探索建立未成年人不適宜接觸內容的審核判斷標準,持續(xù)提升違法違規(guī)內容模型識別能力;人工審核應提高專業(yè)性和有效性,及時有力屏蔽、清理涉邪典、色情、非法傳教、危險行為、不良價值觀等有害內容。

劉揚認為,平臺應建立用戶注冊、內容審查、監(jiān)督舉報等系列機制,對嚴重違規(guī)的賬號采取封號措施,并設置對“小網紅”擦邊行為的舉報獎勵機制,發(fā)現(xiàn)即處理。朱樹榮說,學校和家庭需要加強兒童的自我保護教育,形成社會共治的良好氛圍。


責任編輯:王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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